各民政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
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民电〔2019〕34号)文件要求,为保障2019年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稳步发展,现就具体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制定鉴定实施计划和发布公告
各站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鉴定实施计划,同时在具体开展鉴定日期前一个月发布鉴定公告,鉴定公告包括鉴定时间、鉴定职业、鉴定级别、鉴定人数等信息。
二、生成鉴定批次后组织考生报名
登录网络报名后台,在“考务管理”栏目下的“存档批次管理”添加新批次。组织考生登录“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网站的网络报名系统进行网络报名并正确选择批次。
三、资格审核
各职业鉴定的申报条件均按相应的最新《国家职业标准》要求执行,严格审核考生资质条件,条件不合格者不予通过初审。审核工作完成后联系中心进行网络复审。
四、上报鉴定工作安排和试卷申请表
严格按照部办公厅文件要求在鉴定日开展鉴定工作,其中假肢装配工、矫形器装配工由于报名人数、等级比较分散,建议采取相对集中(时间为6月22-23日和9月25-26日)、分区域的方式进行,各站提前十五个工作日上报鉴定工作安排和试卷申请表,表格填写完整无误盖章后发送传真至中心。
五、发放准考证
登录网络报名后台,成功添加考场信息后与中心联系审核考场,考场审核通过后打印考生准考证、考场座次表等所需资料,开考前将准考证发放至考生手中。
六、组织鉴定工作
严格遵守“高效热情,科学公正,严谨规范,保密廉洁”的鉴定宗旨,按照鉴定流程做好每一期鉴定工作。
七、试卷返回
鉴定结束后,各站将理论试卷按考生准考证号顺序装订成册,答题卡按考生准考证号顺序集中排列封装到答题卡袋内,连同实操试卷、评分表等考试相关文件表格2日内通过机要渠道返回中心。
八、撰写成绩公告
中心收到试卷后批阅答题卡,将理论成绩返回鉴定站,鉴定站及时接收并查验,查验无误后撰写成绩公告提交至中心。
九、上报数据和合格考生电子照片
成绩公告期满之后,鉴定站通过考务系统按照成绩公告登录考生数据和成绩数据,核查无误后将全部成绩数据(后缀为JDX数据)和合格考生照片汇总数据提交至中心。
十、邮寄材料
各鉴定站按照成绩公告填写考生申报表并盖章,将申报表(一式三份)、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学历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工作经历承诺书(一式一份)、上一级别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邮寄至中心。
十一、下发证书
中心打印完成证书后将证书和考生申报表(两份)邮寄至鉴定站,鉴定站收到证书后核验无误填写《民政行业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证卡)签收反馈单》传真至中心,给考生下发证书和申报表并做好记录。
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联系人:仝伟、张超曼、孙钰林
联系电话:010—61591732、61595451、61597326
地址:河北省三河市燕郊开发区燕灵路2号
邮编:065201
邮箱:mzbjdzx@163.com
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19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