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培〔2021〕19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基层政权治理能力建设,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关于加强村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的文件精神,推动村委会组织机构制度化建设,全面提升村委会建设整体水平及两委班子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的能力,民政部培训中心计划举办“2021年全国村委会规范化建设暨村委会班子成员能力提升示范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与师资
培训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重要论述、村委会规范化建设有关政策解读、基层政权建设与乡村治理的理论与实践、“三治”融合基层治理体系建构与农村社区治理、村委会规范化建设典型经验分析、新时代“枫桥经验”与乡村治理等。
拟邀请师资:民政部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司相关负责人;北京市乡村振兴局相关负责人;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领域的相关专家;基层政权建设与乡村治理一线骨干等。
二、培训安排
(一)培训时间
2021年10月19日(下午报到)—10月23日(上午返程)
(二)培训地点
金年会(民政部培训中心)燕郊校区
地址:北京东燕郊经济开发区燕灵路2号
(三)培训对象及人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盟)、县(市、区、旗)民政部门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处(室)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各地区村委会规范化建设示范区村主任及班子主要成员等,共80人。
三、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时间:10月10日8:00—10月15日12:00
报名方式:
1.登录中国民政人才网络学院网站(网址:http://ycpx.bcsa.edu.cn/h/ms/xm/)。根据报名时间,点击“在线报名”进行报名。
2.微信扫描二维码进行报名(报名满额后会提前关闭)。
3.报名结束后,民政部培训中心将对报名人员身份进行核对,核对后按照报名人员报名时填写的联系方式电话确认参训信息,如不参加请及时回复。
四、培训费用
本次培训为民政部培训中心开设的示范性培训班。学员无需缴纳培训费(含资料费、专家费、证书费、场地费等)。培训期间,食宿费统一安排,食宿费及往返交通费自理。食食宿费在学员报到时统一现场收取,可使用转账支付(支付宝,微信)、银行卡,现金支付。
如需开发票,请在报名链接处填制好发票信息,培训结束后统一发至邮箱。
五、其他事项
(一)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参会人员须14天内没有去过中高风险地区、没有接触过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无发热、干咳、呼吸急促、呼吸困难乏力、嗅(味)觉减退、肌肉酸痛等身体不适症状,严格遵守北京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如报到日或报到日之前有发烧、感冒、咳嗽等情况请自行取消行程,并及时告知民政部培训中心。请自行下载《疫情防控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报到时需提交给工作人员。
(二)为方便培训管理,民政部培训中心将组建微信群,多级联动,多方协同,共同保障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学员在培训期间需遵守培训纪律、完成培训内容。在培训结束后,民政部培训中心将为所有按要求完成培训任务的学员颁发结业证书。
(四)请报名人员按时参训。
六、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民政部培训中心培训部 李想
联系电话:010-61595419 18131659894
前 台:010-61595421转8000
附件:
金年会(民政部培训中心)
2021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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