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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培训中心关于举办社会工作服务站暨人才队伍建设培训班第1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7-27   点击量:

民培〔2022〕15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民政工作会议部署,推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升社会工作服务水平,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民政部培训计划>的通知》(民办发〔2022〕4号)安排,民政部培训中心计划于8月下旬在湖南省长沙市“社会工作服务站暨人才队伍建设培训班第1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与师资

培训内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四五”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社工服务模式的综合运用和实务技能提升、新时期社会工作政策解读、“五社联动”的探索和经验介绍、社会工作如何助力民政业务、社工服务项目的管理运作评估方法、社工服务模式的综合运用和实务技能提升、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等。

拟邀请师资:民政部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司社会工作处相关负责同志;湖南省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相关负责同志;社会工作领域专家教授;长沙市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的经验和做法;长沙市社会工作站现场教学等。

二、培训安排

(一)培训时间

2022年8月22日(下午报到)—8月27日(上午返程)

(二)培训地点

金星华美达酒店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金星北路388号。

(三)培训对象及人数

各省级、地市级、县级民政部门相关负责人、工作人员以及相关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共100人。

三、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时间:7月27日8:00—8月16日16:00

报名方式:

1.使用浏览器登陆中国民政人才网络学院网站(网址:http://ycpx.bcsa.edu.cn/),点击“在线报名”,根据培训班名称与报名时间进行报名。

2.报名结束后,民政部培训中心将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核,通过电话联系确认报名。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1580元/人(含资料费、专家费、证书费、场地费等)。培训期间,食宿统一安排,食宿费及往返交通费自理。

培训费与食宿费在学员报到时现场收取,可使用微信、支付宝、银行卡支付,报到后统一开具电子发票。

五、其他事项

(一)培训管理

1.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干部教育培训学员管理规定》的通知,严格培训班管理工作。

2.为方便培训管理,民政部培训中心将组建微信群,多级联动,多方协同,共同保障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

3.学员在培训期间需遵守培训纪律、完成培训内容。在培训结束后,民政部培训中心将为所有按要求完成培训任务的学员颁发结业证书。

(二)疫情防控

1.参训学员必须严格遵守属地疫情防控要求,所有参训人员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直辖市为区)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培训。

2.请参训学员自备消毒用品及口罩,培训期间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如有发烧、感冒、咳嗽等情况请自行取消行程,并及时告知民政部培训中心。

3.请参训学员及时关注本人所在地区和培训举办地区的疫情情况并合理规划行程,学员在报到时需提交《疫情防控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1)。根据国内疫情变化,如培训举办地区出现疫情,培训班将延期或取消。

六、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民政部培训中心培训部 李老师

联系电话:010-80206807 15010116281

酒店食宿:文尤经理 15173140646

酒店前台:0731-88180666

附件:

附件1:疫情防控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docx

附件2:乘车路线说明.docx

金年会(民政部培训中心)

2022年7月27日

地址:湛江市霞山区人民大道南路48号第2幢从南数起第五间

邮编:1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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